为您找到与广州外资公司注册 注册外资公司的条件相关的共200个结果:
广州,简称穗,别称羊城、花城,古称任嚣城、楚庭、番禺,在广州注册外资公司的人也有很多呢,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广州注册的外资公司吧,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01. 用外资公司进行跨国交易,限制最少;
02. 开设银行外资账号,收取外资交易款项,可免缴税款;
03. 可收取或开出或转让信用证,方便可靠;
04. 外资公司的外资账号存款不受外汇管制,自由支取;
05. 以外资公司作为控股公司,投资融资无限制;
06. 外资公司股权转让无需缴付厘印费(印花税);
07. 可用外资公司注册商标及持有版权,保护无价资产;
08. 以外资公司名义购买物业不动产,转让时无需缴税;
09. 用外资公司进行个人财产信托,避免个人所得税;
10. 以外资公司安排遗产,可避免遗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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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在国外注册公司有很大的不同,在中国大陆注册外资公司的材料非常多,外资公司注册条件也较苛刻。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注册外资公司的条件吧,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1. 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2. 授权委托书;
3.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一式两份原件);
4. 项目申请报告书(内附提纲供参考,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签字);
5. 企业章程(需由投资方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签字);
6. 董事会成员名单;
7. 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成员委派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成员有效合法的护照或身份证件复印件);
8. 法定代表人委派书(不设董事会的提交此项,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合法的护照或身份证件复印件);
9. 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需附法定代表人证明函(原件)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外方投资者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台湾客商需提供台胞证复印件;
10. 投资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1. 环保部门审批意见 请申请者提前持投资计划书、场地或土地使用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申请书前往环保局申请批复,但本批复不能代替新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后须完成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由新公司邀请专门的评估公司根据项目量身制定);
12. 企业场地落实证明或厂房租赁合同(需提供出租方产权证明、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3. 涉及照前行业许可的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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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注册外资的公司,在名称上有什么要求吗?注册的流程怎么走?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广州注册外资公司名称吧,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一)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1、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2、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3、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4、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二)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在名称中间使用“国际”字样的,“国际”不能作字号或经营特点,只能作为经营特点的修饰语,并应符合行业用语的习惯,如国际贸易、国际货运代理等。
外资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一)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
(二)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三)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四)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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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是一个很美丽的城市,在广州做生意的人也不少。那么注册广州的外资公司应该怎么做?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在广州市注册外资公司吧,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随着内地的开放与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到海外或香港注册公司,作为发展海外市场的窗口。然后,再利用海外窗口公司到内地投资发展三资企业,形成“前店后厂”的格局,这样做不但可以提高企业的形象、赢得海外客商的信任,还可以享受到中国的优惠政策。合作合资企业是“三资”中的一种。
中外企业合资企业的概况
合资企业法要求投资外方至少投入注册资本的25%,一般对投资外方的投资没有最高上限,除非有关中国法律要求中方有最低投资份额(如限制行业)。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要求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外资企业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保税区企业不得低于200万人民币。
双方可以以现金、设备、工业产权或其它形式投入各自的资金。一般,中方提供现金、土地开发、土地使用权外方提供现金、建设物资、科技、设备。所有的投资都必须获得中国有关部门的批准,并获得有注册会计师资质的中国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
合资双方共同管理企业。董事会至少由三名成员组成,董事会对企业重大事务有决定权。合资双方共同负责董事的任命,根据合资双方的出资比例决定董事的组成。中国合资企业法规定,合资双方都可以选举董事长,如果一方出任董事长,另一方可以委任副董事长。
中外企业合作的概况
合作企业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企业法》管理,符合中国法人条件的,合作企业可以取得法人资格。合作企业也可以不具备法人资格。如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作企业对企业资产拥有全部所有权,但根据双方投资比例规定双方的责任。
合资企业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资企业法》管理,该法于1979年出版,2000年最新修订。外资独资企业是完全由外方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以海外的法人或自然人(一个股东以上)均能注册。中国的外资企业是在鼓励生产型企业的基础上形成的,因为此类企业产品以出口为导向,并能引进先进技术。但是,随着中国加入WTO,这种情况有所改变,更多的服务性的外资企业成立了,很多咨询管理公司、软件发展公司及贸易公司(目前只限制在保税区)相继产生。
投资双方可以现金或其它形式出资。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或其它政府允许的出资形式。外方一般提供现金、科技、设备,中方一般提供土地或厂房。合作双方在合作合同中可以对各自的权利、义务、风险比例、合作期满后的所有权,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自由商讨和规定。
与合资企业不同的是,合作企业不要求出资比例与利润分配比例、董事出任比例一致。
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合作企业,需要成立董事会或共同管理委员会,决定并管理企业重大事务。如果中方委任董事长,则由外方委任副董事长。反之亦然。
由投资双方商定合作企业合同条款,并获得有关部门的审批后,合作企业就成立了。有关成立程序与外资企业成立程序相同。
中外合作合资企业的优势
从外商投资的角度看,建立外资企业的优势有:
1、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2、具有独立的自理报关权,在设备及货物进出口享受优惠;
3、享受三减两免优惠政策;
4、有能力正式开展业务,而无须像办事处一样有诸多限制;
5、直接利用中方资源,起步较快。
办理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独资需要提供的文件
1、 外商投资方的营业执照与开业证书
2、 两份银行资信证明原件,表明投资方的资信状况,需在6个月以内颁发的,有中英文对照
3、 外商投资者的董事会决议
4、 法人代表的护照复印件、2张照片,或香港身份证、准入通行证
5、 场地租赁合同正本1份
6、 投资方公司及董事的材料,如香港公司的周年申报表
7、 董事长及董事会成员的任命书。
8、 拟办中国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如超过一个投资方,还需投资方之间的协议,表明双方权利、责任、投资比例,关于讨论商业事务、解决争议的规则等等。
9、 企业登记授权委托书原件 1份
办理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独资的程序
签署协议—》交付定金—》签署文件—》交付所需资料—》签署文件—》外资局批文—》环保批文 —》企业预赋码—》工商营业执照—》税局国税地税—》企业代码卡—》公安局印章—》银行基本帐号—》办理外汇登记证—》办理海关登记证正式办理—》30个工作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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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在广州市注册外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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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注册公司不少见了,但是注册外资公司又是怎么做呢?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注册外资公司广州吧,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1、外资公司新名称查名并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外经委审批并变更外资公司批准证书;
3、工商营业执照及电子营业执照变更;
4、公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变更;
5、组织机构代码证与IC卡变更;
6、税务登记证变更;
7、统计证变更;
8、财政登记证变更;
9、外汇登记证变更;
注:
若是外资进出口外贸公司,还需要办理进出口备案部门的证照变更,主要包括: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变更;
2、海关登记证变更;
3、电子口岸变更;
4、出口退税变更;
5、检验检疫变更;
此外还需办理外资公司银行帐户及帐户印章变更,包括外资公司基本帐户、外汇帐户、纳税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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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注册外资公司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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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州注册外资公司,有什么流程要走呢?广州的朋友如何做注册?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广州注册外资公司流程吧,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1. 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2. 授权委托书;
3.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一式两份原件);
4. 项目申请报告书(内附提纲供参考,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签字);
5. 企业章程(需由投资方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签字);
6. 董事会成员名单;
7. 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成员委派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成员有效合法的护照或身份证件复印件);
8. 法定代表人委派书(不设董事会的提交此项,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合法的护照或身份证件复印件);
9. 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需附法定代表人证明函(原件)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外方投资者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台湾客商需提供台胞证复印件;
10. 投资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1. 环保部门审批意见 请申请者提前持投资计划书、场地或土地使用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申请书前往环保局申请批复,但本批复不能代替新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后须完成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由新公司邀请专门的评估公司根据项目量身制定);
12. 企业场地落实证明或厂房租赁合同(需提供出租方产权证明、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3. 涉及照前行业许可的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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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公司要注册一家分公司,要那些注册条件才能办好注册?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外资分公司注册条件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一、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开业登记
(一) 应当具备的条件:
1、隶属企业必须注册资本全部到位,企业正常运转;
2、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4、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5、有经营活动所需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6、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7、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二) 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登记表;
2、原审批机关批准的文件和原登记机关同意外出 设立分支机构的核准函;
3、隶属企业董事会的决议;
4、隶属企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原登记机关盖章有效);
5、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6、隶属企业注册资本到位的验资报告;
7、隶属企业上月的资产负债表;
8、合资(合作)公司合同复印件(独资公司为章程复印件);
9、场地使用证明(租房协议及产权证);
10、隶属企业拨给分支机构的营运资金拨款证明;
11、其他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二、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开业登记
(一) 应当具备的条件:
(1) 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 固定的办事场所和负责人。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办事机构不得直接从事经营活动。
(二) 应提交的材料,同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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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州的一家外资公司要做分公司的注册,他们应该怎么做才好?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广州外资分公司注册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分公司是受母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母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分公司注册资金
分公司由母公司申请设立,不涉及注入注册资本这一环节。分公司的经营资金由总公司供给,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分公司名称核准
只需在总公司的名称之后加上分公司的名称即可,通常可表述为:
①总公司名称+地域+分公司(如:上海xx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徐汇分公司)
②总公司名称+第一分公司等(如:上海xx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分公司经营范围
分公司经营范围内容不得超越总公司经营范围。
分公司注册地址
分公司注册地址必须为办公楼,不得使用住宅或商住楼进行注册。
分公司财务核算
同一地区分公司成立后,会计核算方式一般由税务机关核定为非独立核算,不具备开局发票资格。外地公司上海分公司,可向税务部门申请独立核算或非独立核算,并可申请增值税资格。
分公司民事责任承担
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并且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外资分公司审批
外资分公司不需由各区外经委审批,直接到注册地所属工商局进行登记(特殊行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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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公司做注册分公司,有什么流程要走的呢?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广州注册外资分公司流程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1、《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批准文件(适用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需要审批部门审批的);
适用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需要审批部门审批的。
3、隶属公司章程(原件);
4、隶属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原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5、隶属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6、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还应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前置审批文件;
指有关前置许可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适用于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的分公司。
8、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注:以上未注明提交原件的,可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注:经营场所所在地的房产证明,写字楼产权单位产权证复印件、租房合同复印件、租房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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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在广州注册外资的分公司,具体应该怎么做呢?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广州注册外资分公司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分公司是由本公司设立的,它可以在公司规定的章程范围内开展一定的经营活动,但权利范围要受到一定的限制,比如对外签订合同。
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效力如何:
分公司在本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一般来讲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白本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授权的额度。
如果合同相对方事先没有审查分公司的本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不知道分公司的签订合同的权利范围,则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是否是无效的呢?《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合同法》第四十八条也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于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由此可见,在分公司没有总公司的授权或超出总公司的授权的情况下,分公司对外所签订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而不是无效合同。如果总公司追认的,则为有效;否则为无效。
如果合同相对方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分公司有代理权的,则合同为有效,此时适用《合同法》表见代理制度。《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认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合同法第四十九条所称“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被代理人明知行为人以其名义订立合同而不否认的;
(二)被代理入的高层管理人员从事与其职责相关的民事活动的;
(三)行为人持有被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名章或单位印章和单位介绍信订立合同的;
(四)被代理人授权范围不明的;
(五)代理权被终止或者被限制,但被代理人未及时通知相对人的。”
如果分公司超出本公司授权范围与相对人签订保证合同的,保证合同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担保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如果法人的书面授权范围不明,法人的分支机构应当对保证合同约定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保证责任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的保证无效后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由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企业法人有过错的,按照担保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因此,分公司毕竟不是独立的法人,虽然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经济合同,但为了保证合同的有效性,作为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的相对人,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求分公司的本公司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书,以达到合同顺利履行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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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州注册外资公司其实是一个很不错的想法!今年如何注册外资公司?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2016注册广州外资公司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一、申请直销外资企业设立的许可程序
申请人应当通过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应将申请文件、资料报送商务部。
商务部应当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资料之日起90日内,经征求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直销经营许可证。
二、直销外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许可程序
直销外资企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依照申请设立直销外资企业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申报企业设立省级分支机构,由申报企业住所地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转报。
三、直销外资企业增加服务网点的许可程序
直销外资企业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增加服务网点。在已批准从事直销的地区增加服务网点不需要报批,但其方案应通过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商务部备案,商务部将通过直销行业管理网公布直销外资企业在已批准从事直销的地区增加的服务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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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州怎么注册外资公司呢?2016广州注册怎么做?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2016广州注册外资公司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外资并购是指外国投资者通过兼并收购的形式而取得企业控制权。外资并购从本质上说是企业产权的交易行为,其结果是产生跨越国界的对企业的兼并和控制。
外资并购对我国经济的有利影响
1、外资并购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及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首先,外资并购有助于改变市场结构。我国部分行业盲目投资、重复建设严重,生产能力过剩,是当前经济运行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尤其是在家电、汽车、啤酒、医药等许多行业的资本配置上,资本重叠和资本分散同时存在,在缺少退出机制的情况下,价格战让每一个行业内企业承受了巨大的压力,导致行业低层次过度竞争,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外资并购通过整合产业链,整合市场参与者,将不断使中国的市场结构趋于合理最终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其次,目前国有经济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是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调整,而对国有企业进行产权重组又是国有经济调整的前提条件。我国民间资本不论是就财力还是就经营管理而言,都不可能单独胜任承接大规模国有资产、对国有企业进行改造以及参与改造后的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的重任。因此,大量国有企业的改革迫切需要外资,特别是拥有雄厚的资金先进的管理和技术水平的跨国公司的积极参与。外资并购国有企业实际上就是外资与国有企业的产权交易,这种交易将导致国有企业产权结构的调整,从而最终会带动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地区结构的调整。
2、有利于引进先进的技术与管理经验。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不仅拥有庞大的资金,还带来了当今较为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纯熟的经营管理方法、垄断性的专利和技术、先进的管理经验。并购后的我国公司通过外资技术人员的介入,引导内资人员出去学习,不断培养高端人才,能够加速企业的技术进步;同时通过外资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也可以借鉴外资成熟和先进的管理经验,分享外资企业的整个市场渠道,在经营上形成更好的渗透,使公司能够借助跨国公司的品牌优势、市场优势和管理机制,促进技术、产品、管理更好地融合,迅速提升核心竞争力。同时我国企业通过对外来技术的模仿和吸收,加强自身的技术研发能力,实现技术二次创新,加快产业结构升级。
3、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企业并购的过程,实际上也就是经济资源重组的过程。一方面,它可以促进生产要素向更高效益的领域转移;另一方面,通过优势互补,联合发展还能提高经济资源特别是生产要素的利用效率。要素生产率提高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在科技进步加速的时代,要素生产率是决定国家经济增长的根本力量。而提高要素生产率一般又是由四方面的原因推动的:资本积累(投资)的增加;劳动者素质提高;更为有效的资源分配(如资本和劳动力转移到高效率的部门和企业);技术进步。跨国公司对中国企业并购,能够快速发展大型企业集团,成倍壮大企业经济实力,增强企业资金、技术能力、人才等优势,提高大型企业集团的行业产值在销售额中所占的市场比重。
外资并购对我国经济的不利影响
1、容易造成跨国公司的垄断和限制性竞争。跨国公司利用资本运营并购国内企业后,凭借其雄厚实力逐步占领较大市场份额,将可能垄断或图谋垄断国内一些产业。近几年来,跨国公司在华子公司的工业总产值占行业产值的比重呈不断上升趋势。在轻工、化工、医药、机械、电子等行业,其子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已占据国内1/3以上的市场份额。除了通过并购同行业中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内企业,使市场竞争格局发生质变以外,这种直接并购我国实力企业的方式,避免了与中国实力企业的竞争。如柯达公司并购所有(除乐凯之外)国内洗印材料和照相器材厂家,形成市场优势地位。跨国公司凭借其技术优势、品牌优势和规模经济优势,构筑较高的行业进入壁垒,便可能把价格提高到完全竞争水平以上以获得巨额垄断利润。如果外资并购造成垄断,外商就有可能控制国内市场,制定垄断价格和瓜分市场策略,破坏市场竞争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
2、抑制本国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外资进入国内对本地原有的科技产生一种挤出效应,外方控股实际上就是对“自主”的否定,外资通过并购把国内一些企业的核心部分、关键领域、高附加值的部分牢牢控制。依靠技术优势对外扩张的跨国公司,技术是其核心优势,如何保持技术的独占性是其特别关心的问题,因此跨国公司对先进的技术的扩散严加控制。另外由于跨国公司对其核心技术进行严密的控制与保护,限制了国内人员的参与和接近,特别是由于跨国公司拥有的技术大都是专有技术,加上严格的控制和对技术的保密,使得技术扩散大打折扣。他们也往往采取种种措施,严格限制我国企业的技术创新。
3、国有资产和民族品牌流失。一方面,国有企业是在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刚刚起步阶段建立的。我国目前企业资产评估制度和评估标准与跨国公司普遍选择的五大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的某些国际标准存在差异,这就导致评估结果不一样,评高了外资方无法接受,评低了则出现所谓的国有资产流失。有些地区为获取更多的外商投资,对外资实施“超国民待遇”,并许诺给外商以丰厚的利润回报,造成了地区间的无序竞争和国家财富的重大损失。还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未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高值低估的现象更是普遍,从而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另外由于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及“内部人控制”,使企业内部存在经营者的道德风险、受贿风险问题,结果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另一方面,外资在并购我国企业后,把内资企业的品牌束之高阁,腾出来的市场空间迅速被外资品牌占据,使我国企业知识产权遭到践踏;或低价收购国内企业的股权、品牌或专有技术,吞食我国的民族品牌。在国内装备制造业的徐工机械、厦工机械、大连电机厂、西北轴承厂、佳木斯联合收割机厂、无锡威孚、锦西化机、杭州齿轮厂等外资并购案中,中方痛失品牌、市场和产业平台的残酷现实一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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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2016广州注册外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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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了注册条件才能顺利注册公司,外资公司注册需要哪些条件?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2016外资公司注册条件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外商投资企业根据不同情况,在办理清算时,主要经过包括以下程序:
一、确定清算方式:普通清算还是特别清算;
二、成立清算组织—由企业权力机构组织成立清算委员会
1、企业权力机构在企业权力机构成员中选任或者聘请有关专业人员担任;
2、清算委员会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
(二)公告未知债权人并书面通知已知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企业未了结的业务;
(四)提出财产评估作价和计算依据;
(五)清缴所欠税款;
(六)清理债权、债务;
(七)处理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八)代表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或涉外仲裁活动。
清算委员会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提出的财产评估作价和计算依据、制定的清算方案,须经企业权力机构确认后,报企业审批机关备案。
清算委员会按照协商原则处理有关清算的事务。
三、通知与公告
1、通知:企业应当自清算开始之日起7日内,将企业名称、地址、清算原因和清算开始日期等以书面通知企业审批机关、企业主管部门、海关、外汇管理机关、企业登记机关、税务机关和企业开户银行等有关单位;企业有国有资产的,还应当通知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2、公告:清算委员会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应当自成立之日起60日内,至少两次在一种全国性报纸、一种当地省或者市级报纸上刊登公告。第一次公告应当自清算委员会成立之日起10日内刊登。
3、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委员会申报债权。
四、债权、债务与清偿
1、清算委员会登记、核定、复核债权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财产的评估作价与处理;
3、清算财产的清偿:清算财产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职工的工资、劳动保险费;
(二)国家税款;
(三)其他债务。
五、清算终结
1、清算委员会制作清算报告;
2、清算委员会分别向税务机关、海关、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
以上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提供的2016外资公司注册条件,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看了“2016外资公司注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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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公司的分公司又是怎么做注册呢?广州外资公司分公司的注册难不难?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2016广州外资分公司注册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分公司注册资金
分公司由母公司申请设立,不涉及注入注册资本这一环节。分公司的经营资金由总公司供给,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分公司名称核准
只需在总公司的名称之后加上分公司的名称即可,通常可表述为:
①总公司名称+地域+分公司(如:上海xx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徐汇分公司)
②总公司名称+第一分公司等(如:上海xx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分公司经营范围
分公司经营范围内容不得超越总公司经营范围。
分公司注册地址
分公司注册地址必须为办公楼,不得使用住宅或商住楼进行注册。
分公司财务核算
同一地区分公司成立后,会计核算方式一般由税务机关核定为非独立核算,不具备开局发票资格。外地公司上海分公司,可向税务部门申请独立核算或非独立核算,并可申请增值税资格。
分公司民事责任承担
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并且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外资分公司审批
外资分公司不需由各区外经委审批,直接到注册地所属工商局进行登记(特殊行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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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在广州注册外资的分公司,其外资分公司有什么流程要走呢?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广州注册外资分公司的流程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分公司变更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分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由分公司及其公司指定或者委托公司或分公司员工或者具有资格的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办理变更登记。
(一)分公司变更登记,应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表式(1))
2.指定(委托)的证明;(表式(2))
3.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其中:
(1)因公司的名称变更而变更分公司名称的应当提交变更后加盖公司登记机关印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变更营业场所的,还应当提交新的营业场所证明;(表式(3))
(3)变更负责人的,还应当提交原负责人的免职文件以及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表式(4))
(4) 变更经营范围中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分公司变更登记,应填写如下表式:
1.《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分公司改变营业场所、负责人还应填写:
3.《分公司营业场所证明》;
4.《分公司负责人履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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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的公司需要注册分公司的话,一般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呢?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广州分公司注册所需条件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分公司是相对总公司而言的。作为法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在公司内部按照经营业务的分类及地域范围,采取设置分支机构的管理方式,进行合理分工。分公司是分支机构的一种具体形式,是总公司的下属机构。
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其分公司,主要是出于下述两种考虑:一是,在不同地域开展业务活动的需要;二是,适应专业业务活动的需要。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在经营多种业务的情况下,为了使管理系统化、专业化,并便于考核,也会根据需要,按业务类别设立分支机构。
分公司具有自己的事务场所和办事机构,具有总公司拨付的营运资金和授予管理的财产,具有与总公司相对独立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员,具备相对独立开展业务活动的条件和能力,但是,在法律上它仍然是总公司的一个组成部分:
首先,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公司法人的权力机关和意思决定机构,它除了总公司委派的业务负责人(经理人或支配人)外,各项重大事项要服从总公司权力机构或者经营决策机构的决议或决定。
其次,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资本,其营运资金是总公司资本的一部分,分公司的财务核算虽然有其相对独立性,但不是完整的独立核算,其本身不是独立的纳税主体,其盈亏不直接向股东负责,只有总公司的统一核算向股东负责。
最后,分公司对外开展业务活动,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股东不能仅以分支机构的营运资金作为承担责任的界限,总公司应对所属分支机构的债务责任负责。
在日常生活中还有一个名词与分公司息息相关??产业活动单位。产业活动单位是指经过法定程序批准建立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包括:由各级工商、编制、民政等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备案,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分支机构、派出机构或代表机构等。
产业活动单位具备以下条件: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相对独立组织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能够掌握收入和支出等业务核算资料。但不进行独立财务核算。
产业活动单位组成法人单位,单产业法人本身也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多产业法人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产业活动单位接受法人单位的管理和控制。
以上是我们对分公司的法律地位的普遍认识。但正是在这样的固有的观念影响下,在实践中,特别是在与第三方的司法纠纷中我们常常会发现分公司特别“调皮”,并不总循规蹈矩,使总公司不得不扮演着“救火队员”的角色,干扰了总公司正常运作。我们先把一个公司内部的管理放在一旁暂且不谈,把目光聚焦在分公司和第三方的心态上。从第三方来看,出现问题当然首先会找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总公司,这样一方面找到了法律上承担责任的主体,另一方面又能够使自己的债权得到保障,毕竟,分公司的经济实力不可与总公司同日而语。从分公司的角度看,在经营活动中出现什么问题肯定会有总公司来担着,因为分公司并没有独立的经营权,其经营所得归属于总公司,其债务和其他责任也归属于总公司。虽然实际情况远比我们所能想象的还复杂得多,但是有的分公司就是抱着这样的心态,恶意拖欠工程款,以至于纠纷进入司法程序还不积极对待,最后进入执行程序,法院将公司法人的账户给冻结了。
总公司面对这样的困扰难道就束手无策吗?法律早已给出了答案。《公司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就所设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设立分公司,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第5款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中的“其他组织”包括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这样,有限责任公司的领取了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就可以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但是我们又疑惑了。既然分公司不可以单独承担民事责任,具体怎么操作呢?实践中判决书怎么写呢?分公司做原告没什么问题,渴如果A为B的分公司,总不可能判决A败诉,然后由B承担赔偿责任吧?或者,理解为分公司可以成为诉讼当事人,但不能独立的成为诉讼当事人,法院应该依法或要求追加其上级法人公司成为共同当事人?
在实践中,不同的法院有不同的操作习惯。如果审理法院同意只列分公司为被告,那么法院判决分公司承担责任以后,如果在执行中分公司没有足够的财产偿还债务的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申请执行人可以要求法院执行法人财产。如果审理法院要求追加的话,那就按法院的要做好了。
那这么做的实际意义何在呢?似乎转个圈回来,还不是总公司受到损失了吗?其实不然。把分公司置于诉讼当事人的地位一来分公司熟悉情况,在诉讼中可以占据主动地位;二来可以增强其责任心,使其积极维护其权益,诚信经营;三来,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减轻纠纷带给公司的成本损失。一方面总公司不用身陷分公司的种种诉讼中,减轻其诉讼成本;另一方面公司的声誉和财产不至于受到整体上的影响,避免了“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局面。需要强调的是,在诉讼中,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并不是连带责任,而是所谓的“补充责任”,即在分公司无法完全清偿债务时,才由总公司来清偿剩余的债务,这有利于维护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有利于问题在最小范围内解决。
总之,我们在强调分公司与总公司的从属地位的同时,也应该看到分公司的相对独立性,并充分利用其相对独立性,这样才能使我们的管理更科学,才能使公司法人更加健康、快速地发展起来,从而在现代法治的社会环境中更具竞争性。
以上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广州分公司注册所需条件,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看了“广州分公司注册所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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